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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9章 三只狼青幼崽 (第3/3页)

,还有鼻子,舌头,眼睛,耳朵等等一系列的观察方法。

例如头脸,狗的整个头脸给人的感觉不一定要威武,但一定要凶悍。额正中要有一条深且长的槽,这就是所谓的孬路,越长越好,最好是从鼻尖一直延伸到后脑,这种狗嗅觉灵敏。

当然,以上只是理想化状态。

真正选狗的时候,往往很难所有要素都满足,一般从身躯、四肢、牙齿、舌头、嘴鼻、眼睛、耳朵、尾巴、头脸以及性格十个因素去考量,能达到三种优秀,便是可以用的猎犬。

能过六项,就能做主力猎犬。

若是八项以上,完全可以做头猎犬。

至于传说中的十项全能,几乎很难碰到,往往只出现猎人的幻想里,现实中穷其一生,或许都碰不到一只。

有老太太允诺,余秋堂便仔细观察起七只小狗,一眼就看上三只,尤其是一只全身棕毛的小家伙,那口鼻,脸型,竖起的小耳朵,龇牙咧嘴的模样,粗粗一看,起码都过了五六项。

于是,余秋堂便让老太太将他看中的几只单独拿出来。

他自己可没去敢拿。

一来怕狼青母亲和他拼命,二来狼青这种狗子智慧很高,丝毫不亚于德牧,当着她的面拿走她的孩子,会让她难过。

余秋堂从小没有母亲,最是见不得这种场面,哪怕对方只是条狗也不例外。

无论是前世,还是今生,他都没单纯把狗子当做畜生,而是像朋友和亲人,尤其是后面他想成为一名猎人,那狗就是他生死伙伴。

需要狗子去探索路线,警戒,驱赶,关键时候甚至还要上前撕咬,可以说,有时候在大山里,狗子的忠诚度比人类不知大到哪里去。

为啥猎人不轻易和陌生人,甚至关系不好的人组队,一起进山围猎呢,就是因为彼此不放心。

大山里,若是遇见个好宝贝,往往会诱发人的恶意,一旦有了歹心,真是防不胜防,搞不好就会被害死。

搞死后,尸体随处找个地方掩埋,搞不好永远都挖不出来。

早些年,人们打猎还有个不成文的规定,若是打到猎物,回来遇见的人,都要给分一些,就是所谓的“平安肉”,这也是积攒人缘。

今日吃了你的肉,他日若是遇见个事情,至少还能拉一把,否则你即使没有被人害,在山林你出了啥事,人家恰好路过,也不一定会搭理。

没有多少人,愿意在山林里带着一个受伤的人走路,野物的嗅觉很灵,往往在几公里就能闻到血液味道。

相比之下,明显狗子更忠诚。

关键的时候,它们甚至愿意拼命保护人类,哪怕牺牲它们。

(本章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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